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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动脉瘤破裂相关危险因素分析及不同手术方式治疗的对比研究

来源:酒旗网  作者:酒小旗   2023-08-16 阅读:804
第一部分颅内动脉瘤破裂的危险因素分析
  目的:
  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可导致严重后果,目前所有的干预方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探寻颅内动脉瘤破裂的相关危险因素,争取对动脉瘤破裂风险进行临床早期预测,制定合理的治疗决策及预防措施来降低致残率和病死率。
  方法:
  对2010年1月-2012年1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和介入科诊治的颅内动脉瘤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共纳入243例患者289个动脉瘤,记录患者性别、年龄、有无长期吸烟、饮酒史、是否合并高血压病、是否合并糖尿病、既往蛛网膜下腔出血史、动脉瘤的个数、动脉瘤的位置、动脉瘤的形态、动脉瘤是否存在子囊、动脉瘤瘤颈部是否有小泡形成。在三维DSA或CTA工作平台上测量出的瘤体长、最大径及瘤颈宽,并计算出动脉瘤瘤体长与瘤颈宽之比。并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及x2检验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多因素分析。
  结果:
  1.在纳入的动脉瘤患者中,男女比例为1∶1.67;破裂组女性比例显著高于未破裂组(x2=12.132,P<0.01)。
  2.破裂组年龄≦60岁(x2=12.132,P<0.01)、吸烟(x2=4.310,P=0.038)、高血压(x2=8.695,P=0.003)患者比例明显高于未破裂组,而饮酒(x2=2.094,P=0.148)、糖尿病(x2=3.075,P=0.079)患者破裂组与未破裂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不同部位之间颅内动脉瘤的破裂率存在显著差异(x2=34.354,P<0.01),其中后交通动脉瘤的破裂率最高,为79.76%。
  4.破裂组平均最大直径小于未破裂组(t=-2.91,P<0.01);动脉瘤最大径>5mm的破裂率明显高于最大径≦5mm的动脉瘤(x2=7.06,P<0.01),且动脉瘤最大径>10mm的破裂率明显低于最大径≦10mm的动脉瘤(x2=12.77,P<0.01)。
  5.破裂组动脉瘤的平均瘤体长高于未破裂组(t=2.50,P=0.013);破裂组动脉瘤的平均瘤颈宽与未破裂组比较无明显差异(t=-0.28,P=0.782);破裂组动脉瘤的平均AR明显高于未破裂组(t=6.34,P<0.01)。
  6.破裂组患者存在子囊比例高于未破裂组(x2=16.07,P<0.01)。
  7.形态规则组与形态不规则组破裂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1.177,P=0.291)。
  8.多因素Logisitic回归分析示女性(OR=6.311,P<0.01)、存在子囊(OR=2.789,P<0.01)及最大径>5mm(OR=1.866,P<0.05)是颅内动脉瘤破裂的独立危险因素。
  结论:
  1.女性、年龄≦60岁、合并高血压、有长期吸烟史使颅内动脉瘤破裂的危险性增加。
  2.动脉瘤位置是影响动脉瘤破裂的危险因素之一,后交通动脉瘤的破裂率最高,前交通动脉瘤次之。
  3.动脉瘤大小是动脉瘤破裂的危险因素,最大径为5-10mm的动脉瘤更容易破裂;动脉瘤最大径>5mm为颅内动脉瘤破裂的独立危险因素。
  4.动脉瘤瘤体越长、AR值越大,动脉瘤破裂的风险越大,但尚不能确定动脉瘤的瘤颈宽是导致破裂的相关危险因素。
  5.动脉瘤规则与否不影响动脉瘤的破裂,但由于本研究存在一定的选择偏倚,尚需要更深入的研究进一步验证。
  6.动脉瘤存在子囊是导致破裂出血的独立危险因素。
  第二部分颅内动脉瘤显微手术夹闭及其与血管内栓塞的对比研究
  目的:
  阐述显微手术夹闭与血管内栓塞治疗颅内动脉瘤的预后及预后相关危险因素,比较两种治疗方法的效果和安全性,对颅内破裂动脉瘤的治疗方法作出初步评价,为颅内动脉瘤治疗方法的选择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方法:
  对2010年1月-2012年6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和介入科治疗的有完整记录资料的262例颅内动脉瘤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将他们分为手术组和栓塞组,对两组患者住院时间、住院费用、出院时短期预后、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术后瘤颈残留及术后6-18个月随访结果等进行比较,讨论术前患者年龄、高血压史、糖尿病、术前Hunt-Hess分级、Fisher分级、动脉瘤大小及不同的治疗时机对两种治疗方法预后的影响。采用t检验、确切概率法检验和采用x2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1.手术组出院时GOS评分预后良好89例,栓塞组出院时GOS预后良好85例,手术组预后良好率(62.24%)与栓塞组预后良好率(71.43%)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2.460,P=0.117)。
  2.手术组患者的住院时间明显高于栓塞组(t=15.48,P<0.01),但栓塞组的治疗费用要明显高于手术组(t=-13.58,P<0.0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3.年龄越大,预后良好率越低;年龄≧65岁的患者栓塞组预后良好率高于手术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374,P=0.037)。
  4.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预后良好率较未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预后良好率低;手术组与栓塞组合并高血压病患者预后良好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0.434,P=0.510),而合并糖尿病患者栓塞组预后良好率明显高于手术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870,P=0.049)。
  5.术前Hunt-Hess分级越高,手术及栓塞治疗患者的预后良好率越低,同一术前Hunt-Hess分级两种治疗方法预后良好率比较,Ⅰ级患者手术治疗的预后良好率(71.79%)低于栓塞治疗的预后良好率(94.7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870,P=0.049)。
  6.术前Fisher分级越高,手术及栓塞治疗患者的预后良好率也越低,同一术前Fisher分级两种治疗方法患者预后良好率比较,Ⅳ级患者手术治疗的预后良好率(57.78%)高于栓塞治疗的预后良好率(29.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971,P=0.046)。
  7.手术组与栓塞组比较,中期手术治疗的患者预后良好率低于栓塞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145,P=0.023),而早期与晚期治疗的患者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8.对于<5mm的动脉瘤,手术组的预后良好率明显高于栓塞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380,P=0.036);而5-10mm、10-25mm及≥25mm动脉瘤,两种方法预后良好率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
  9.手术组术中破裂、颅内感染的发生率高于栓塞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栓塞组患者术后再出血及脑梗死的发生率高于手术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间脑积水及脑血管痉挛发生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0.两组之间瘤颈残留率比较,无明显统计学差异(P>0.05)。
  结论:
  1.血管内栓塞治疗患者的住院时间明显低于显微手术治疗,但其住院费用较高,而两种治疗方法的疗效无差异。
  2.对于高龄、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无论显微手术或是血管内介入治疗预后均较差,且高龄、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显微手术治疗的预后更差。
  3.术前Hunt-Hess分级、Fisher分级越高,无论采用何种治疗方法,预后均越差。对于病情轻的颅内动脉瘤破裂,血管内介入治疗具有优势;而对于出血量大伴有血肿的患者,显微手术治疗效果更好。
  4.动脉瘤大小对于两种治疗方法的影响尚需要进一步探讨,小型动脉瘤手术治疗可能有一定的优势。
  5.无论采用哪种治疗方式,动脉瘤破裂患者的治疗都应早期进行。
  6.无论是外科手术还是血管内栓塞治疗颅内动脉瘤,均有其不同的手术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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