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对现行刑法作了许多修改,将危险驾驶的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该罪入刑以来,全国各地基层法院受理了大量危险驾驶罪案件,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危险驾车的行为,不仅发挥了法律的教育惩戒作用,而且使公民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遏制了醉酒飙车等危险驾车行为的多发、高发态势。然而,在司法实践层面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所在法院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呈现出来的一些情况,谈谈危险驾驶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完善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危险驾驶罪概说,包括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情况及概念本质,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危险驾驶罪立法的现实意义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通过分析大量的案例和数据说明危险驾驶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犯罪构成要件和刑罚适用两个方面阐述这部分内容。第三部分对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